【重点关注】这4个地区开始发放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了!
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发放的工作正在进行中,近期又有4个地区公布了发放证书时间,请考生重点关注。
一、领取时间
2021年8月2日开始(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二、领取地点
宜宾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商贸路105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大厅旁)。
三、相关要求
1. 本人领取: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 他人代领:考生出具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交被委托人,由被委托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或者代领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领取。
3. 按疫情防控要求,请前来领取证书的同志必须带好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扫描健康码、量体温。体温异常和健康码异常的领取人需持三天内核算检测阴性报告才能领取,希望大家理解并配合。
联系电话:0831-8211785
邮寄办理
1. 我中心启用“不见面”的网上办理途径,与邮政部门合作,开通证书邮寄服务,考生可自愿选择。
2. 成绩合格人员可于2021年8月9日开始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
3. 成绩合格人员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我中心将根据证书邮寄订单批量完成相关考生的证书打印分类工作,统一交邮政速递公司寄出。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
4. 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考生签收的邮件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
现场办理
一、领取时间
2021年8月16日开始(每周一、周二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所需资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底色不限)。
2. 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持考试合格人员、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3.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邮寄办理
1. 成绩合格人员可于2021年8月3日开始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办理证书邮寄。
2. 成绩合格人员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我部门将根据证书邮寄订单批量交邮政速递公司寄出。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
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容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本人基本信息需考生本人收到后自行填写并粘贴一张二寸照片,此表一式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共两份材料。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
其他事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 咨询电话
邮寄服务咨询电话:0418-3990038
邮寄领取
考生请于2021年8月3日起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填写相关信息,办理证书邮寄。邮政采集信息后,将批量完成相关考生的资料印制、分类工作,统一由邮政速递公司3—5个工作日将证书送达。邮寄费用由考生收件后支付,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
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式一份,共两份资料。
咨询电话:13591631549
现场领取
一、领取时间
2021年8月13日开始(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二、领取地点
沈阳市考试院一楼(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31号)。
咨询电话:024-22866188
三、相关要求
1. 查询《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中对应序号。如有重名考生请到现场查询取证序号。
2.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
3.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4. 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5. 现场领取人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出示“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和大数据行程卡,进行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自助打印
为方便广大考生,我院已开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网上打印业务,考生可在“沈阳市考试院”官网首页的“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下载”栏目中自行打印。
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温馨提示:这些考区的考生,请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其他地区证书发放工作小编也会持续关注,并及时告知大家!